首页 > 堵河两岸
企业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又涨了
发布时间: 2012-04-18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8日,笔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2年1月1日起,2011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我县6000多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将享受国家这一好政策,预计四月底可全部落实到人。
  据悉,本次调待共分八个部分:一是普调,对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二是按缴费年限在普调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三是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四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五是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六是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七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八是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本次调待还对职称调资问题作了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明确规定:一是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9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二是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4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按照上面标准,本次调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可达170元以上。(李承梅   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