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县劳动模范、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姚彬
牡丹妖艳需绿叶衬托,大地秀丽要小草相伴,傲翔的雄鹰得空气辅助,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花红还得绿叶衬托这个道理吧!县法院执行员姚彬,就把自己当作绿叶。
他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余年,却无怨无悔,他办案上千,却无错案。他把自己的青春默默地奉献给了大山,奉献给了他热爱的执行事业,奉献给了千万个需要法律呵护的人。姚彬就象县法院一面执行的旗帜,激励着每一个执行干警,感染着每一个法官。
他是执行尖兵
“耕耘只为百姓,奉献不图回报”。这是对他真实的写照。1994年县法院正式成立执行庭,当时年仅29岁的他被院党组从乡下法庭调至执行庭,他是最年轻的一名执行干警。为了能及时胜任新的岗位,他主动参加了业余大学的学习,不断地从书本中学,向老同志学。不断地借鉴外地法院成功的经验,通过学习和实践,他很快成为了一名执行好手。截止到去年,他共执结各类案件1140件,执行标的额达1.1亿元,年年办案全院第一,且无一错案,无一人涉执上访。
他在执行案件时,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执行工作。每执行一案都极力追求达到法制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满意,让社会处处充满和谐。如2003年县信用社申请执行蔡青借款合同一案,执行标的5000元。蔡青与他的妻子是姐妹关系,虽然他提出回避,可申请人以非常信赖为由执意要求他办理。他接到这案件后,多次要求蔡某自觉履行,可蔡某认为是亲戚关系,一直推脱。他果断地采取了搜查措施,在她家搜出现金7000元。此案从立到结仅用4天时间,既保护了金融债权,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象这种不顾亲情,心中只装着法律的事例还很多很多,他总是以自己的诺言书写对法律的忠诚,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呵护一个个受伤害的心灵。
他是优秀的助手
2002年至2003年对于姚彬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经历。
2002年原执行庭庭长被调离,他由于工作业绩突出,院党组决定由他临时负责执行庭的工作。他带领全庭干警克难勇进,奋力拼搏,使当年的执行工作一举进入全市法院系统前列。当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先进庭室,他本人在当年被县委授予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的光荣称号。2003年院党组重新安排了执行庭的领导班子,姚彬仍是助手,协助庭长工作。从主持全面工作到协助工作,这种角色的转换,对一个工作成绩突出,又没犯错误的年轻人来说并非易事,可姚彬以平常心接受了这个现金,他甘当绿叶。
在实际执行工作中,他从不以自己是执行局的老臣而自居,经常可以看到他不懂的向同事们请教,偶尔与同事们发生争执,那也是在处理案件时运用法律的分歧,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他吃苦在先,冲锋总在前,这就是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执行员的动力。在庭务管理上他为庭长出谋划策,带头遵守各种纪律。在生活中,他体贴同事,使执行庭成为该院最讲团结,讲奉献的先进庭室,连续四年夺得全市法院系统执行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去年还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清理未结执行积案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象姚彬这样尽心尽力的工作,离不开像他这样有一颗火热的心。
他是农民诚挚的朋友
有一首歌唱到:“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托就是老百姓……。”老百姓知道你是半斤还是八两。姚彬与农民打交道,靠的是真诚。他经常说:“如果你耍滑头,农民是不会接受的,这样你开展工作既费力又可能办不成事”。去年7月25日,官渡法庭请求执行局前去支援执行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执行局安排姚彬等三位同志前往协助。
当天中午他们乘车奔波85公里赶往该法庭,赶到时已是上午12点多,吃罢饭,姚彬就要求全庭干警一起出发赶往执行地,法庭的干警说:“这正是大晌午,太阳正火,还是休息一会再去吧”。他说:“正因为是晌午,是农民休息的时间,去晚了又找不到人,况且这正是农民锄苞谷草最有利的时机,不能因我们的执行,而误了农民的庄稼”。谁都拗不过他,每人只好戴着一顶草帽出发了。他们赶到被执行地时,个个汗流夹背。说来也巧,被执行人张某吃罢午饭正准备上坡锄苞谷草,见他一行7人不惧酷暑来到他家,张某就说:“天气这么热,没想到你们真能亲自上门,这是我的不对”。姚彬开玩笑地说:“你马上给了钱,我们就不热了”。引起大家一阵欢笑。张某马上交了3000元,并要求与权利人协商。他们又一起来到法庭,权利人见法庭是真心为群众办事,也爽快地接受了和解的意见,同意被执行人分期给付。权利人领到3000元钱时,非常感激地说“谢谢你们!真是人民法庭为人民啊!”
姚彬就是这样的人,不计名利,不计得失,始终把老百姓的事装在心里,以一颗真诚之心对待老百姓,以实际行动感染老百姓,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许。 (东方)
牡丹妖艳需绿叶衬托,大地秀丽要小草相伴,傲翔的雄鹰得空气辅助,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花红还得绿叶衬托这个道理吧!县法院执行员姚彬,就把自己当作绿叶。
他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余年,却无怨无悔,他办案上千,却无错案。他把自己的青春默默地奉献给了大山,奉献给了他热爱的执行事业,奉献给了千万个需要法律呵护的人。姚彬就象县法院一面执行的旗帜,激励着每一个执行干警,感染着每一个法官。
他是执行尖兵
“耕耘只为百姓,奉献不图回报”。这是对他真实的写照。1994年县法院正式成立执行庭,当时年仅29岁的他被院党组从乡下法庭调至执行庭,他是最年轻的一名执行干警。为了能及时胜任新的岗位,他主动参加了业余大学的学习,不断地从书本中学,向老同志学。不断地借鉴外地法院成功的经验,通过学习和实践,他很快成为了一名执行好手。截止到去年,他共执结各类案件1140件,执行标的额达1.1亿元,年年办案全院第一,且无一错案,无一人涉执上访。
他在执行案件时,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执行工作。每执行一案都极力追求达到法制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满意,让社会处处充满和谐。如2003年县信用社申请执行蔡青借款合同一案,执行标的5000元。蔡青与他的妻子是姐妹关系,虽然他提出回避,可申请人以非常信赖为由执意要求他办理。他接到这案件后,多次要求蔡某自觉履行,可蔡某认为是亲戚关系,一直推脱。他果断地采取了搜查措施,在她家搜出现金7000元。此案从立到结仅用4天时间,既保护了金融债权,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象这种不顾亲情,心中只装着法律的事例还很多很多,他总是以自己的诺言书写对法律的忠诚,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呵护一个个受伤害的心灵。
他是优秀的助手
2002年至2003年对于姚彬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经历。
2002年原执行庭庭长被调离,他由于工作业绩突出,院党组决定由他临时负责执行庭的工作。他带领全庭干警克难勇进,奋力拼搏,使当年的执行工作一举进入全市法院系统前列。当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先进庭室,他本人在当年被县委授予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的光荣称号。2003年院党组重新安排了执行庭的领导班子,姚彬仍是助手,协助庭长工作。从主持全面工作到协助工作,这种角色的转换,对一个工作成绩突出,又没犯错误的年轻人来说并非易事,可姚彬以平常心接受了这个现金,他甘当绿叶。
在实际执行工作中,他从不以自己是执行局的老臣而自居,经常可以看到他不懂的向同事们请教,偶尔与同事们发生争执,那也是在处理案件时运用法律的分歧,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他吃苦在先,冲锋总在前,这就是他成为一名优秀的执行员的动力。在庭务管理上他为庭长出谋划策,带头遵守各种纪律。在生活中,他体贴同事,使执行庭成为该院最讲团结,讲奉献的先进庭室,连续四年夺得全市法院系统执行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去年还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清理未结执行积案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象姚彬这样尽心尽力的工作,离不开像他这样有一颗火热的心。
他是农民诚挚的朋友
有一首歌唱到:“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托就是老百姓……。”老百姓知道你是半斤还是八两。姚彬与农民打交道,靠的是真诚。他经常说:“如果你耍滑头,农民是不会接受的,这样你开展工作既费力又可能办不成事”。去年7月25日,官渡法庭请求执行局前去支援执行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执行局安排姚彬等三位同志前往协助。
当天中午他们乘车奔波85公里赶往该法庭,赶到时已是上午12点多,吃罢饭,姚彬就要求全庭干警一起出发赶往执行地,法庭的干警说:“这正是大晌午,太阳正火,还是休息一会再去吧”。他说:“正因为是晌午,是农民休息的时间,去晚了又找不到人,况且这正是农民锄苞谷草最有利的时机,不能因我们的执行,而误了农民的庄稼”。谁都拗不过他,每人只好戴着一顶草帽出发了。他们赶到被执行地时,个个汗流夹背。说来也巧,被执行人张某吃罢午饭正准备上坡锄苞谷草,见他一行7人不惧酷暑来到他家,张某就说:“天气这么热,没想到你们真能亲自上门,这是我的不对”。姚彬开玩笑地说:“你马上给了钱,我们就不热了”。引起大家一阵欢笑。张某马上交了3000元,并要求与权利人协商。他们又一起来到法庭,权利人见法庭是真心为群众办事,也爽快地接受了和解的意见,同意被执行人分期给付。权利人领到3000元钱时,非常感激地说“谢谢你们!真是人民法庭为人民啊!”
姚彬就是这样的人,不计名利,不计得失,始终把老百姓的事装在心里,以一颗真诚之心对待老百姓,以实际行动感染老百姓,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许。 (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