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帮助我县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团县委特开展“十三助”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雪中送炭,扶贫济困。
二、申报对象
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被二本及以上高校录取的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县内大学新生。军烈属、低保特困户、单亲家庭子女和农村独女户学生,孤、残学生(无固定经济来源)优先考虑。家庭特别贫困被三本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可适当推报。
三、资助标准
坚持不重复资助原则,一次性资助2500~5000元/人(捐助方指定特殊捐助的除外)。
四、申报材料
1、填报《2014年十堰市希望工程待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申请表》(附件下载),贴上本人一寸近照;
2、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暂未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可先提交网上预录取信息,待通知书到后补上);
3、家庭贫困证明,经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政府核实盖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五、资助程序
1、申请报名(7月4日—7月25日):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毕业学校团委提出申请,团县委审核汇总;
2、走访复核(7月15日—8月15日):团县委工作人员会同有关媒体记者深入贫困学生家中调查摸底,经过学生及家长同意后,对部分学生情况进行专题报道,以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
3、确定资助(8月16日—8月20日):确定待资助学生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为学生发放助学金。
六、相关要求
1、原则上由竹山一中、竹山二中团委组织学生申报,非县内高中毕业的学生可通过家庭所在地乡镇团委推荐报送。
2、请学校、乡镇团委在组织申报时严格把关。
3、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在7月25日前完成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共青团竹山县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
附件:《2014年十堰市希望工程待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申请表》(附件下载)
一、资助原则
雪中送炭,扶贫济困。
二、申报对象
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被二本及以上高校录取的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县内大学新生。军烈属、低保特困户、单亲家庭子女和农村独女户学生,孤、残学生(无固定经济来源)优先考虑。家庭特别贫困被三本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可适当推报。
三、资助标准
坚持不重复资助原则,一次性资助2500~5000元/人(捐助方指定特殊捐助的除外)。
四、申报材料
1、填报《2014年十堰市希望工程待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申请表》(附件下载),贴上本人一寸近照;
2、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暂未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可先提交网上预录取信息,待通知书到后补上);
3、家庭贫困证明,经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政府核实盖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五、资助程序
1、申请报名(7月4日—7月25日):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毕业学校团委提出申请,团县委审核汇总;
2、走访复核(7月15日—8月15日):团县委工作人员会同有关媒体记者深入贫困学生家中调查摸底,经过学生及家长同意后,对部分学生情况进行专题报道,以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
3、确定资助(8月16日—8月20日):确定待资助学生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为学生发放助学金。
六、相关要求
1、原则上由竹山一中、竹山二中团委组织学生申报,非县内高中毕业的学生可通过家庭所在地乡镇团委推荐报送。
2、请学校、乡镇团委在组织申报时严格把关。
3、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在7月25日前完成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共青团竹山县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
附件:《2014年十堰市希望工程待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申请表》(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