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小萍、通讯员龚轩)5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启动“治理城市乱象、创建文明交通”统一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结束,将重点整治“3321”类交通违法行为,即:酒驾、醉驾、毒驾“三驾”类违法行为,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三乱”类违法行为,闯红灯、闯禁行“两闯”类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类违法行为。全省各市、州交警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查处特色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成立执法小分队,开展异地执法检查。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平台、网站信箱、电话投诉等多种渠道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行动效果,省公安厅将采取统一大行动、电子大抓拍、现场大查处、全警大参与、全民大举报、媒体大宣传、设施大优化、科技大建设、机制大改革、整治大督查等“十大”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