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贞林
未来3年,十堰教育脱贫攻坚战如何打?30日,市教育局发布《十堰市教育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到2020年,十堰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更充分、更均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实行全程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将获全程资助
该方案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孩子在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最大限度的资助,具体为:学前教育阶段,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和特殊教育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扶贫部门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深度贫困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其他贫困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予以“雨露计划”培训补助。
同时,引导各地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积极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泛海助学行动”等资助项目,采取优惠政策叠加的方式,加大对特困学生的救助力度。到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实行全程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可获学费补偿
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十堰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确定,其补偿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长期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加强农村公办园建设,到2020年,确保农村每个乡镇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将贫困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纳入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在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报名、缴费、编班、表彰、升学等各方面与城区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7所中学将迁建或改扩建
统筹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逐年加大投入,着力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推进柳林中学、车城高中、房县一中整体迁建和郧西一中、房县二中、房县三中、丹江口市二中改扩建项目。同时,争取省政府支持,在十堰中职学校建设一个省级汽车公共实训基地。
根据农村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农村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全面落实新机制教师“空岗补齐”和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省级统筹的补充机制,每年补充教师400人。采取市支援县,县支援乡镇的方式,全市三年计划选派“三区”支教教师350名,为边远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实施“整乡推进,全员覆盖”式职业教育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0000人次。
未来3年,十堰教育脱贫攻坚战如何打?30日,市教育局发布《十堰市教育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到2020年,十堰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更充分、更均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实行全程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将获全程资助
该方案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孩子在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最大限度的资助,具体为:学前教育阶段,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和特殊教育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按照贫困家庭学生意愿,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扶贫部门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深度贫困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其他贫困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予以“雨露计划”培训补助。
同时,引导各地开展社会助学活动,积极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泛海助学行动”等资助项目,采取优惠政策叠加的方式,加大对特困学生的救助力度。到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实行全程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可获学费补偿
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十堰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确定,其补偿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长期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加强农村公办园建设,到2020年,确保农村每个乡镇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将贫困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纳入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在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报名、缴费、编班、表彰、升学等各方面与城区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7所中学将迁建或改扩建
统筹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逐年加大投入,着力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推进柳林中学、车城高中、房县一中整体迁建和郧西一中、房县二中、房县三中、丹江口市二中改扩建项目。同时,争取省政府支持,在十堰中职学校建设一个省级汽车公共实训基地。
根据农村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农村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全面落实新机制教师“空岗补齐”和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省级统筹的补充机制,每年补充教师400人。采取市支援县,县支援乡镇的方式,全市三年计划选派“三区”支教教师350名,为边远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实施“整乡推进,全员覆盖”式职业教育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000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