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朱晓慧
从警校毕业后,襄阳女子张芬因赌博被开除公职,在先后换了多份工作后于2000年失业,后因家庭原因与丈夫离婚,在多重打击下,张芬染上了毒瘾。从此,张芬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并且将贩毒生意越做越大,逐渐成为襄阳地区赫赫有名的女毒枭。2014年7月22日,张芬及其贩毒团伙被十堰警方一网打尽。
2015年8月20日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张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7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贩卖毒品罪的张芬下发执行死刑命令。日前,张芬已在十堰被执行死刑。
顺藤摸瓜
女子十堰贩毒牵出襄阳贩毒团伙
张芬最开始进入十堰警方的视线,是在2014年的3月。当时,东岳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偶然得知一条线索,十堰一名叫玲玲的女子,频繁从外地购买大宗毒品,然后在城区多家娱乐场所贩卖。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民警发现玲玲非常狡猾,不时变换交易地点,稍有不慎就会跟丢。同时,民警发现玲玲的上线来自襄阳,每隔十天半个月就会有人从襄阳送毒品过来。民警及时调整侦查思路,紧盯襄阳上线与玲玲的交易现场。
经过一段时间的暗中调查,民警逐渐掌握了玲玲及其上线的一些活动规律。2014年4月的一天,民警获悉襄阳一男子将携带大量毒品到十堰与玲玲交易,遂埋伏在毒贩约好的交易地点附近观察。玲玲到交易地点后,不时四处张望,发现有可疑人员经过,立即改变交易地点。民警一路跟踪玲玲到红卫一空旷无人处,如果继续跟踪下去肯定会暴露,而且当时抓捕时机还不成熟,于是果断放弃跟踪。再后来,民警发现玲玲变得更加谨慎,每次接货不再亲自出面,而是让手下去接货,或者改由长途客车带货,这给民警抓捕带来一定难度。
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每次为玲玲发货的男子叫陈军,陈军的上线叫“大姐”。“大姐”在襄阳毒品市场有很高的“威望”,手下“马仔”众多,如果要实施抓捕,必须襄阳、十堰两地同时行动,才能一网打尽。
守株待兔
出租屋内抓获11名带凶器的毒贩
经过长达4个多月的侦查,民警终于摸清了“大姐”的贩毒网络结构,并伺机抓捕。2014年7月22日,民警获得线索:玲玲将从襄阳上线处大量进货回十堰,双方约定通过长途客车带货。警方决定在两地同时实施抓捕。随后,专案组迅速前往襄阳布置警力。当日19时许,玲玲的手下在三堰附近出现,并且很快完成交易回到红卫。得知交易顺利完成,玲玲立即给襄阳的上线打电话报平安,襄阳的上线放松了警惕。
抓捕时机到了。蹲守在襄阳的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出击,一路赶到襄阳一小区。经过前期侦查,该小区一出租房是“大姐”的贩毒大本营,所有贩毒人员都在此聚集,所有毒品都从此销往各地。
当日19时许,一男子在出租屋内交易完后出来,打开房门的瞬间,一名民警一把抓住房门,用力将门抵住。房内的毒贩见状用尽全力欲从里面关上房门。跟在后面的3名民警立即撞开房门,冲了进去。“我们是警察,不许动!”屋内4名身上带着斧头的毒贩还未来得及反抗,就被民警扑倒在地,束手就擒。同时被抓获的还有女毒枭“大姐”。
警方随即对该出租屋进行搜查,当场搜出冰毒4.6公斤、麻果4公斤、大麻0.3公斤,另外还有20多公斤咖啡因。据办案民警介绍,“大姐”被抓后,其手机响个不停。民警分析,一定还会有毒贩前来购买毒品,于是在屋内守株待兔,进来一个抓一个。截至2014年7月23日凌晨3时许,警方在该出租屋内共抓获11名带凶器的贩毒人员。
在抓获“大姐”的同时,另一路民警得知该团伙另外一名主要成员陈军正在襄阳步行街附近交易,立即赶到步行街。陈军见有陌生人朝他走来,拔腿就跑,但去路已被民警堵死。见无路可逃,陈军掏出匕首,准备拼命一搏。3名民警将其围住,趁其不备将其制服。民警在陈军身上搜出斧头一把、匕首一把,还有20克冰毒。
得知襄阳抓捕成功,十堰城区民警立即前往玲玲的住处,将刚刚交易完毕的3人抓获,收缴冰毒18克、麻果200余颗。
自暴自弃
警校毕业生沦落为女毒枭
到案后,“大姐”一开始什么也不肯说,民警摆出大量证据,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她终于开了口。这名在圈内被众人称之为“大姐”的女毒枭,其真实姓名叫张芬,被抓时44岁,是襄阳樊城区人,案发前无正当职业。
在突破了张芬的心理防线后,她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和人生经历。据张芬交代和警方核查,张芬曾经是一名警校毕业生,毕业后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后来因为赌博被开除公职。之后,张芬换了多份工作,于2000年失业下岗。由于家庭矛盾,她后来与丈夫离了婚。
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变故后,张芬开始接触毒品,染上毒瘾。刚开始,张芬只是自己吸食,后来她发现毒品行业的利润非常大,就开始以贩养吸,并逐步做大,成为襄阳地区赫赫有名的女毒枭,并逐步控制了当地一半以上的毒品市场。
据警方调查得知,张芬笼络“马仔”很有手段,通常情况下分为三个步骤。首先,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后,她会免费提供毒品供对方吸食,一些吸毒人员吸食了张芬无偿赠与的大量毒品后,觉得张芬够义气,自觉地想为张芬做事。其实,这是张芬“甄别”的过程,通过分析,她可以知道吸毒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是不是警方派来的卧底等。
当吸毒人员自觉要为张芬做事时,她就提供一定量的毒品让对方去贩卖,价格按市场价算。当然,吸毒人员拿到毒品后,有一部分是自己吸食了,这样从张芬处拿的毒品越多,窟窿就越大,在无形中被张芬控制,这是第二步。
第三步,当吸毒人员的欠款达到一定程度时,且经过甄别不是警方卧底时,张芬就会将对方发展为团伙成员,参与贩毒并送货。
通过这三步,张芬笼络了一批吸毒人员心甘情愿地为其卖命。警方在抓获张芬的团伙成员时,他们纷纷表示,张芬够义气,他们都是自愿为其干活的,而且他们都曾被灌输“跟着张芬干不会被抓”的思想。
襄阳男子邹强就是这样一步步走上贩毒道路的。2014年6月初,邹强的父亲去世,安葬父亲的时候需要用车,邹强通过朋友认识了乔俊,借其车辆使用。邹强父亲下葬的当天晚上,乔俊给心情不佳的邹强提供了毒品,自此邹强渐渐染上毒瘾。后来,乔俊将邹强介绍给张芬。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张芬开始让邹强贩卖毒品。
此外,民警了解到,襄阳毒品贩子认为张芬不会被抓,因此都尊其为“大姐”。张芬被抓后,警方在其身上搜出两部手机,里面有一连串电话号码,但都没有名字,收到的短信内容也全跟买卖毒品有关。张芬被抓后数天内,其手机还一直响个不停,民警发现有很多人是找张芬买毒品的。
罪有应得
才47岁的她
在十堰被执行死刑
在经过公安机关的侦办环节后,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对张芬等11人(其他人另案处理)提起了公诉。2015年8月20日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张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芬等人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遂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1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张芬等人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芬死刑。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贩卖毒品罪的张芬下发执行死刑命令。日前,张芬已在十堰被执行死刑。
此外,与张芬一同落网的另外10人也分别获刑,其中最长的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最短的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分别被处以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罚金。
从警校毕业后,襄阳女子张芬因赌博被开除公职,在先后换了多份工作后于2000年失业,后因家庭原因与丈夫离婚,在多重打击下,张芬染上了毒瘾。从此,张芬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并且将贩毒生意越做越大,逐渐成为襄阳地区赫赫有名的女毒枭。2014年7月22日,张芬及其贩毒团伙被十堰警方一网打尽。
2015年8月20日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张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7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贩卖毒品罪的张芬下发执行死刑命令。日前,张芬已在十堰被执行死刑。
顺藤摸瓜
女子十堰贩毒牵出襄阳贩毒团伙
张芬最开始进入十堰警方的视线,是在2014年的3月。当时,东岳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偶然得知一条线索,十堰一名叫玲玲的女子,频繁从外地购买大宗毒品,然后在城区多家娱乐场所贩卖。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民警发现玲玲非常狡猾,不时变换交易地点,稍有不慎就会跟丢。同时,民警发现玲玲的上线来自襄阳,每隔十天半个月就会有人从襄阳送毒品过来。民警及时调整侦查思路,紧盯襄阳上线与玲玲的交易现场。
经过一段时间的暗中调查,民警逐渐掌握了玲玲及其上线的一些活动规律。2014年4月的一天,民警获悉襄阳一男子将携带大量毒品到十堰与玲玲交易,遂埋伏在毒贩约好的交易地点附近观察。玲玲到交易地点后,不时四处张望,发现有可疑人员经过,立即改变交易地点。民警一路跟踪玲玲到红卫一空旷无人处,如果继续跟踪下去肯定会暴露,而且当时抓捕时机还不成熟,于是果断放弃跟踪。再后来,民警发现玲玲变得更加谨慎,每次接货不再亲自出面,而是让手下去接货,或者改由长途客车带货,这给民警抓捕带来一定难度。
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每次为玲玲发货的男子叫陈军,陈军的上线叫“大姐”。“大姐”在襄阳毒品市场有很高的“威望”,手下“马仔”众多,如果要实施抓捕,必须襄阳、十堰两地同时行动,才能一网打尽。
守株待兔
出租屋内抓获11名带凶器的毒贩
经过长达4个多月的侦查,民警终于摸清了“大姐”的贩毒网络结构,并伺机抓捕。2014年7月22日,民警获得线索:玲玲将从襄阳上线处大量进货回十堰,双方约定通过长途客车带货。警方决定在两地同时实施抓捕。随后,专案组迅速前往襄阳布置警力。当日19时许,玲玲的手下在三堰附近出现,并且很快完成交易回到红卫。得知交易顺利完成,玲玲立即给襄阳的上线打电话报平安,襄阳的上线放松了警惕。
抓捕时机到了。蹲守在襄阳的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出击,一路赶到襄阳一小区。经过前期侦查,该小区一出租房是“大姐”的贩毒大本营,所有贩毒人员都在此聚集,所有毒品都从此销往各地。
当日19时许,一男子在出租屋内交易完后出来,打开房门的瞬间,一名民警一把抓住房门,用力将门抵住。房内的毒贩见状用尽全力欲从里面关上房门。跟在后面的3名民警立即撞开房门,冲了进去。“我们是警察,不许动!”屋内4名身上带着斧头的毒贩还未来得及反抗,就被民警扑倒在地,束手就擒。同时被抓获的还有女毒枭“大姐”。
警方随即对该出租屋进行搜查,当场搜出冰毒4.6公斤、麻果4公斤、大麻0.3公斤,另外还有20多公斤咖啡因。据办案民警介绍,“大姐”被抓后,其手机响个不停。民警分析,一定还会有毒贩前来购买毒品,于是在屋内守株待兔,进来一个抓一个。截至2014年7月23日凌晨3时许,警方在该出租屋内共抓获11名带凶器的贩毒人员。
在抓获“大姐”的同时,另一路民警得知该团伙另外一名主要成员陈军正在襄阳步行街附近交易,立即赶到步行街。陈军见有陌生人朝他走来,拔腿就跑,但去路已被民警堵死。见无路可逃,陈军掏出匕首,准备拼命一搏。3名民警将其围住,趁其不备将其制服。民警在陈军身上搜出斧头一把、匕首一把,还有20克冰毒。
得知襄阳抓捕成功,十堰城区民警立即前往玲玲的住处,将刚刚交易完毕的3人抓获,收缴冰毒18克、麻果200余颗。
自暴自弃
警校毕业生沦落为女毒枭
到案后,“大姐”一开始什么也不肯说,民警摆出大量证据,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她终于开了口。这名在圈内被众人称之为“大姐”的女毒枭,其真实姓名叫张芬,被抓时44岁,是襄阳樊城区人,案发前无正当职业。
在突破了张芬的心理防线后,她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和人生经历。据张芬交代和警方核查,张芬曾经是一名警校毕业生,毕业后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后来因为赌博被开除公职。之后,张芬换了多份工作,于2000年失业下岗。由于家庭矛盾,她后来与丈夫离了婚。
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变故后,张芬开始接触毒品,染上毒瘾。刚开始,张芬只是自己吸食,后来她发现毒品行业的利润非常大,就开始以贩养吸,并逐步做大,成为襄阳地区赫赫有名的女毒枭,并逐步控制了当地一半以上的毒品市场。
据警方调查得知,张芬笼络“马仔”很有手段,通常情况下分为三个步骤。首先,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后,她会免费提供毒品供对方吸食,一些吸毒人员吸食了张芬无偿赠与的大量毒品后,觉得张芬够义气,自觉地想为张芬做事。其实,这是张芬“甄别”的过程,通过分析,她可以知道吸毒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是不是警方派来的卧底等。
当吸毒人员自觉要为张芬做事时,她就提供一定量的毒品让对方去贩卖,价格按市场价算。当然,吸毒人员拿到毒品后,有一部分是自己吸食了,这样从张芬处拿的毒品越多,窟窿就越大,在无形中被张芬控制,这是第二步。
第三步,当吸毒人员的欠款达到一定程度时,且经过甄别不是警方卧底时,张芬就会将对方发展为团伙成员,参与贩毒并送货。
通过这三步,张芬笼络了一批吸毒人员心甘情愿地为其卖命。警方在抓获张芬的团伙成员时,他们纷纷表示,张芬够义气,他们都是自愿为其干活的,而且他们都曾被灌输“跟着张芬干不会被抓”的思想。
襄阳男子邹强就是这样一步步走上贩毒道路的。2014年6月初,邹强的父亲去世,安葬父亲的时候需要用车,邹强通过朋友认识了乔俊,借其车辆使用。邹强父亲下葬的当天晚上,乔俊给心情不佳的邹强提供了毒品,自此邹强渐渐染上毒瘾。后来,乔俊将邹强介绍给张芬。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张芬开始让邹强贩卖毒品。
此外,民警了解到,襄阳毒品贩子认为张芬不会被抓,因此都尊其为“大姐”。张芬被抓后,警方在其身上搜出两部手机,里面有一连串电话号码,但都没有名字,收到的短信内容也全跟买卖毒品有关。张芬被抓后数天内,其手机还一直响个不停,民警发现有很多人是找张芬买毒品的。
罪有应得
才47岁的她
在十堰被执行死刑
在经过公安机关的侦办环节后,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对张芬等11人(其他人另案处理)提起了公诉。2015年8月20日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张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芬等人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遂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1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张芬等人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芬死刑。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贩卖毒品罪的张芬下发执行死刑命令。日前,张芬已在十堰被执行死刑。
此外,与张芬一同落网的另外10人也分别获刑,其中最长的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最短的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分别被处以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