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通过上诉等合法正当途径寻求司法救济,却采取非法方式对法院、法官发泄不满,最终受到法律惩戒。1月19日,当事人董某及其妻儿四人因妨碍法官履行职务、扰乱法院工作秩序,被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1月19日,董某因不服原告徐某与其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的判决,先后与两个儿子、妻子来到县法院办公楼,以复印材料为由,对案件有关人员进行语言威胁,跟随办案人员干扰其办公,董某妻子还故意卧在办公室门口,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四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法官的人身权益,妨碍了法官正常办公,影响了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在劝阻无效后,竹山法院依法决定对四人分别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竹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