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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变戏法”的四大表现需重视
发布时间: 2014-04-11 11:25 来源: 编辑:操儒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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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央“八项规定”推行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出现了不少新举措、新风尚。从各地公车节假日入库、统一换车牌和官员谈公车私用色变可以看出,中央八项规定对“公车私用”产生了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的数量明显减少。但也有一些地方的干部或认识不到位不以为然,或只说不做应付了事,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钻空子、搞变通、打折扣,使得公车私用并没有完全消除,而是变起了“戏法”,变得更隐蔽更难发现,亟需引起相关部门的警惕和重视。
  当前,公车私用“变戏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租用车辆私用。一些单位在非公务出行上由以前直接使用公车改为租用社会车辆,车照用,费用照出,用车者却不容易被发现,被曝光。二是公家报销私车费用。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公车在节假日按规定入库后,一些单位的领导开私车外出名正言顺,但车辆形成的各种费用如燃油费、过路费均在单位核销。三是使用活动牌照。有的公车在换取公车牌照后使用活动牌照,参加公务活动用“公车牌照”,私用时将公车牌照取掉,改挂普通车牌,因车辆无明显公车字样的喷绘,难以被公众识别,不会引起多大争议。四是使用其管理的下属单位没有更换公车专用牌照的公车。受公车牌照发放的数量的影响,一些单位所管辖的二级单位没有更换专用公车牌照,继续使用以前民用牌照,公车和私车不易被区分,公车私用现象仍然突出。
  上述四种公车私用的隐蔽现象之所以顶风出现,究其原因是缺乏有效监督,制度尚不完善,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钻体制漏洞。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铺张浪费,更是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形象。对此建议:一是出台行政事业单位租用车辆的相关制度。明令禁止非公务活动、出行租用车辆行为,同时定期公开租用车辆情况。二是落实公车专用加油卡制度。与石油公司协商,一张加油卡专用一台公车,该卡只能用于固定牌照的加油使用,其它车辆均不能使用该卡。三是交管部门加大对活动牌照的打击力度。对公车私用中出现的无牌、无证和挪用伪造车牌或适量车辆牌照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四是扩大公车牌照的使用范围。所有以公款名义购买的公车,全部纳入公车牌照管理体系。五是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不仅要内部监督,还要引入外部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和网络监督等。只有将公车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公车私用,将公车消费关进“制度的笼子”。(陈桂华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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