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华
根据本人以往乡镇工作的实践及近期工作思考,要解决十星级文明创建中重评轻创问题,我认为,应突出在“创”,并从五个方面抓好创“星”工作。
一、月月创“星”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阶段性中心工作是什么抓什么”的原则,开展一月一“星”,集中创“星”,每月都有一个主题星创建活动。如这个阶段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就开展“卫生星”创建突击月活动;这个阶段抓产业,搞秋冬农业开发,就开展“产业星”创建突击月活动;春节后外出务工进入高峰,可结合人社部门组织的“春风行动”,开展“致富星”创建突击月或突击周活动。
二、四定扶“星”
每季度要开展评“星”活动,缺“星”要扶“星”。要通过“四定”即定单位(针对村级创建)、定帮扶人、定措施、定时限,在新农村工作队及县直部门、乡、村干部中开展帮扶创“星”活动,提升十星级创建效果。
三、部门助“星”
十星级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民创建,职能部门更责无旁贷。各级各部门要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将十星级文明创建按职能分“星”,把任务明确到各单位,由该单位主抓该星,如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抓“环保星”,扶贫、农业、水务等部门负责抓“产业星”、“致富星”,教育、文体等部门负责抓“文体星”,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负责抓“道德星”,综治、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负责抓“法纪星”,工商、质监、药监、人行等部门负责抓“信用星”,计生部门负责抓“计生星”,宣传部、团县委、民政、残联等部门负责抓“志愿星”等,分别拿出具体的措施和明确的创“星”方案。
四、奖励促“星”
要建立创星看得见、摸得着的奖励激励机制。现行各种惠农政策很多,刚性惠农政策不能打折扣,各级各部门要研究政策,整合项目,对十星级文明户及星中之“星”给予奖励,如危房改造、沼气建设、改水改厕都可以优先奖励给十星户,甚至可以提高标准。
要开展奖励星中之“星”活动。同是十星户并非十指一般长,同是致富星并非一般富,其他星也都如此。要对十星户中最有影响力、最具公信力的授予“十星示范户”,对单个星中最突出、最有带动性、示范性的评为星中之“星”。每年县里表彰100户“十星示范户”,表彰“十大致富之星”、“十大道德之星”等系列之星100户,形成十星光荣、创星光荣的社会氛围。
五、四创联“星”
开展户、院(社区)、村、乡镇四级联创,十星级文明户达到90%的院授予“十星级文明大院”,十星级文明户达到80%的村授予“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村达到80%的乡镇授予“十星级文明乡镇”。对十星级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院要给予奖励,如在通村水泥路指标、人饮工程、流域治理、农田改造、环境保护等项目及其他优惠政策上给予优先安排;对没有达到十星级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院的,在项目及政策资金上后安排、缓支持,以此激发乡镇和村的集体荣誉感。 (作者系县委常委、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