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冰
“慢、散、粗、虚”是执行不力的主要表现。“慢”,就是落实行动慢,一推一动,不推不动,辛辛苦苦效率低,忙忙碌碌实绩少。“散”就是部门之间力量分散,存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推诿扯皮、患得患失现象。“粗”就是工作环节疏漏多,执行决策生搬硬套,办事不求精细化。“虚”就是任务布置了没回音,计划了没行动,开头了没结果,安排了没检查。
导致执行力慢、散、粗、虚现象的原因虽然比较复杂,概括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少数干部主观上有解放思想的愿望,客观上缺少紧跟时代的步伐。开展工作凭“老底子”,解决问题靠老经验。紧盯文件“红线内”禁区,常说的是不行、不能办,而不是怎样才行,怎样才能办。二是部门协调性不足。受利益驱动影响,部门之间通气不够,信息交流不足,目标分解与执行过程存在脱节,缺乏执行的流程措施,往往是开会议来议去,部门转来转去,群众跑来跑去,还是该干的事没干成,能干的事没干好。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在制度设计上,执行力要求与激励机制缺乏衔接,执行力情况没有转化为考核指标,绩效考核的落脚点也只侧重于岗位职责,缺乏对执行过程的监控和执行程度的评估。考核方式上,服务对象参与评价的比重偏低,少数部门存在考核不具体、不到位、走形式、走过场现象。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目前,统一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尚不够完善,在实际操作中,具体内容之间相互冲撞,宽严不一,尺度不平衡,致使责任追究时板子举起来,打不下去,降低了责任追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提高执行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找出执行不力的“病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惩前毖后,可以有效地防止这些“慢、散、粗、虚”的现象。
(作者系县人事局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