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电视台综合频道“直播十堰”栏目报道,我市一城管部门6位年轻的执法人员竟然打伤一位60多岁的小商贩老太太。城管和商贩之间的争端在各地不时发生,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不和谐音符,应该引起城市管理者的思考。对小贩的管理以人为本,少些争端,还百姓一个安宁便利的生活环境,给小贩一块守法经营的场地,还是有许多好的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据《湖北日报》报道,日前,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局在全市率先推行“十大忌语”。违者,将被处以最高1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待岗处理。“十大忌语”包括:少废话,快点收;喂,叫你呢,你聋了;跟你讲过,还不懂,怎么像个乡里人;急么事,没看到我正忙吗;不行就是不行,我就是这个态度,么样;你问我,我问谁,你这个人有毛病;你没错,难道是我错了;喂,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嚷么事嚷,快点搬进去;就罚你了,怎么着,你不服,找领导去。凡参与城管工作的执法人员、协管员、“门前三包员”,均不得在执法管理中使用上述忌语,也不得使用语意相近、语气相似的语言,更不得骂人,污辱执法对象的人格。
《人民日报》也报道过香港管理小贩的好作法。针对街头贩卖的特点,香港特区政府对其进行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在规范小贩经营行为的同时,增加供应街市档位以满足市场需求。香港的小贩归口食物环境卫生署管理,该署辖下的191支小贩事务队专司此责。他们遍布港九新界,均配备对讲机和车辆,在主要街道以及街市一带执法。队员会定期巡查持牌固定小贩摊档,并整顿在街头贩卖的流动小贩,以确保持牌小贩按其牌照所订的条件合法经营。在香港,管制小贩完全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执法者可依据的法例包括《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小贩规例》、《食物业规例》和《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等。对于无牌小贩,食环署队员会以流动巡逻等方式加以阻吓。
小贩的管理的确有一定的难度。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当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能从武汉市青山区和香港特区的管理中悟出一些道理来,城管这一“老大难”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