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林 邹爱民
城区道路交通犹如城市的“名片”,这张名片是否靓丽耐看,是否被人民群众和八方客商喜闻乐见,直接影响城市对外形象和发展前景。近年来,随着竹山社会经济的跨越发展,城区规模不断扩大,道路设施大幅改善,交通环境逐步优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然而,快速的经济发展带动了城区人口的迅猛增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猛增,致使人、车、路、环境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交通拥堵现象日趋严重,行车难、停车难、出行难等问题日益凸现,交警忙、领导怨、群众苦的境况急待改变。由此,维护良好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居民安全出行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而如何确保治堵保畅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更成为公安交警部门必须认真思索的课题。下面,笔者拟结合竹山城区交通管理现状,对如何抓好治堵保畅对策作以分析探讨,供各级领导和同行们参考。
一、竹山城区目前交通管理现状
(一)主干道路不堪重负。我县城区原仅有人民路、北大街、施洋路、辕门街、十堰路北段及明清大道等为数甚少的几条干支街道。近年来,县政府又投入巨资相继打通了纵横大道、十堰路南段、邮电路、千福路、广电路、振武路、宏发路等内外循环路,新建了堵河二桥、霍河二桥、堵河三桥(即将通车)及305省道绕城线等出城路桥,形成了两横多纵的路网格局,有效改变了过去仅有人民路一条既贯穿城区东西唯一主干道路,又是305、236两条省道必经之道的“咽喉”困境。然而,城区人口已由五年前的5万余人增至目前的10余万人,城区机动车、驾驶人拥有量分别由2万台、2.5万名上升至现在的4万台、4.5万名,且近80%的居民、单位、门店、学校基本集中于城区中心的人民路沿线,人车数量的成倍增长引发人流、车流的急剧攀升。据统计,每天活动于人民路的人流达6万余人次,车流达4万台次,试想,对于全长仅1.9km、行车道总宽10.05米的双向两车道的人民路来讲,道路狭窄,分流困难,整日车水马龙,路口拥挤不堪,高速增长的交通需求与有限的道路通行能力严重失衡,的确难以负重。加之,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现象严重,通行率大幅降低,致区域性、临时性、节点性的交通拥堵无法避免。
(二)道路设施建设滞后。国家“绿色交通”示范城市考核标准为百辆车停车泊位数不得少于35个。然而我县城区目前尚未建设一个公共停车场(拟建的一个公共立体停车场未动工),而主干道路人民路沿线机关、商场、学校、医院密集,因临时停车泊位有限(指为解燃眉之急,城管部门在人行道较宽处施划的临时停车点),前往机关办事、商场购物、接送学生、就医看病的人所带车辆无处停放,只得借用行车道暂时停车,导致经常出现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绕行、机动车借用对向车道超车,人行道被停放的机动车抢占,行人又借用车行道通行现象,机动车乱停乱放及借用车行道倒车或掉头(指上下人行道停车或驶离时)占用通行空间,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导致人车争道,道路不时堵塞。特别是进城揽活的客货车及附近居民用车长时间占用临时停车泊位,造成有限的停车泊位周转率降低,更使无处停车矛盾日益加剧。同时,随着城区道路里程的不断延伸,交通信号灯安装、交通标志设置、交通标线施划、监控设施建设等又出现建设滞后、急待配套问题。目前,我县城区除在人民路与十堰路交叉口、纵横大道与千福路交叉口分别建有一套交通信号灯,在人民路至竹山宾馆沿线建有13个监控抓拍探头外,其余原建或新建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均为“空白”。纵横大道、邮电路、广电路、振武路、宏发路、北大街、明清大道等未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牌,所有街道交通标线的及时更新未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范畴,严重影响行车秩序的规范管理,大大降低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由于交通参与者素质各异,参差不齐,加之安全意识谈薄,在参与交通活动时表现为我行我素。主要表现为,大多行人仍存在“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陈旧观念,在人行道被占用路段不靠边行走,在有人行道的路段不走人行道;横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随意穿梭机动车道。机动车超速抢道、违法超车、随意掉头、压线行驶、逆向行驶、故意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现象随处可见。特别是麻木车、出租车、面的车,为了招揽生意和客人,总是不停地在人民路来回穿梭,缓慢行驶。时常为了争客抢客,随意停车上下客,随意掉头,超速行驶,有的甚至是乱窜乱行,致使其它车辆、行人见而生畏,提心吊胆,不仅人为增加交通事故隐患,而且严重干扰正常通行秩序,造成通行效率降低,交通秩序混乱。最令管理者无奈的是在城区内靠拉板车为生的“ 卖苦力族”及推着板车进城卖菜的菜农,他们推(拉)着人力车在车行道行走时左右不分,随意横穿,有的甚至占道为市,沿街叫卖,严重影响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此外,沿街各类商业店铺、维修车辆店铺、新房建筑工地密集繁多,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施工、装卸货物现象屡见不鲜,导致行人经过上述路段无法通过,只得借用车行道绕行。
(四)管控查处手段弱化。一是警力不足与城区交通管理需求矛盾突出。目前,我县城区正式民警仅8名,外加10名协警(其中4名为女子交警队协警,主要从事护学工作),他们在开展城区秩序疏导管理的同时,还承担着事故处理、交通警卫、维稳处突、交通宣传、管段巡逻等工作,繁重的管理任务与警力严重不足形成反差。加之部分违法者对民警的正当管理不理解、不配合,致使时常发生民警流汗又流泪的境况。二是交通违法纠处存在多种困扰难题。主要表现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纠处难度大,往往只能纠而未罚;少数麻木车驾驶人(多为村民进城居住求职者)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一旦民警纠其违法时,经常采取硬抗、耍赖等手段阻碍执法;个别“特权驾驶人”仗着在要害部门或职能相关部门开车,民警纠其违法时,不仅不支持配合,反而“仗势欺警”;协警由于不具备单独执法资格,执勤纠违时不敢大胆管事,有时甚至被刁难谩骂。还有少数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出勤不出力、上路不管事,管理效率低下。凡此种种,陋习与法律的碰撞,特权与法律的对抗,情感与法律的纠葛,诸多的矛盾集中到执勤民警身上,致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既感到无可奈何又感到委屈郁闷。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不力。城区治堵保畅工程不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独家责任,它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参与。而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交警部门“独揽大局”、“唱独角戏”局面,职能部门联管联动不够、单位“门前三包”落实不力,导致难以收到应有的管理效果。
二、城区道路治堵保畅对策探析
城市交通秩序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地区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分析影响我县城区交通不畅的症结及原因,要真正实现安全畅通的治理目标确有难度,但决非无计可施,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对策逐步加以解决。
(一)构建“政府总揽,综合治理”机制,力求治堵保畅效能最大化。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既是社会管理的重大课题,也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难题。城区交通是由人、车、路、交通规划、交通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多元要素组成,且诸要素之间彼此依存,相互作用。它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单靠某一个部门的管理是很难奏效的,必须建立“政府总揽,部门联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交通管理大格局,走社会化管理之路。一要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协调督办。建议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交通、教育、城建、工商、宣传、城管、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城区治堵保畅委员会”,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从政策、机构、管理、教育、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各方面入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研究人、车、路、环境等交通综合要素,统一制定城区交通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协调道路规划、设施建设、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交通流量监测、影响畅通原因分析,搞好统筹规划和部署,提高治堵保畅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要督促部门依法履责,加强综合治理。交通、城建、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治堵保畅主题扎实履行各自职责,将治堵保畅作为争创“文明卫生城市”的重要举措来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公安交警部门紧密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对交通秩序开展不间断的联动治理,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管控到位。全面推行街道沿线单位、居委会“三包责任制”(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秩序协管),坚决杜绝各自“辖区”门前业主占道经营、车辆随意停靠等影响道路不畅、破坏城镇形象等现象发生。三要严格奖惩激励兑现,加强长效管理。政府与各部门之间要逐一签定治堵保畅目标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作机制,以保障各项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综合治理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要把城区治堵保畅工作纳入政府年终综合考评范畴,制定量化评定考核办法,做到治堵保畅任务有指标、管理有规范、工作有考核、效果有评价、责任有奖惩,确保长效管理落到实处。对治理措施不到位,履行职责不认真的职能部门定期通报批评,年终实行“一票否决”。
(二)构建“科学引领,规划先行”机制,力求交通设施建设规范化。打造良好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必须注重科学引领,坚持规划先行。要本着“路定格局、路显框架、路载功能、设施配套”理念,坚持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善于用前瞻性思维谋划城市交通建设规划。就我县城区而言,一要加快交通硬件建设步伐,完善路网结构。目前,要尽快打通车站路、民族路、东门路等“瓶颈”道路,清除邮电路中段右侧、广电路北入口段、明清大道部分路段因多种原因遗留的“肠梗阻”,在北门沟十字路口架设人行天桥,实行人车分流,缓解交通堵塞,以提升城区主干道路循环通行能力。二要注重静态交通资源配置,解决停车难题。要全面排摸城区现有停车泊位和空地资源,加大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的开发建设力度。主干街道沿线部分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及外来办事车辆停放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与对外开放行列,办理相关手续后,对停车车辆实行收费管理。在公共资源上,目前,可在明清大道规划施划一定数量的停车泊位,将现停放在人民路沿线的面的车、出租车等引导至该路段停放。同时在人民路全线人行道外缘设置低护栏,以阻止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缓解主干街道堵塞,实现还道于民。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堵河一桥桥头立体停车场建设速度,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着力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现状。此外,新建、改建居民小区和大型建筑,必须提前规划,配齐配足停车泊位,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停车场。三要投资完善道路监控设备,提升科技含量。结合城区实际,通过现场踏勘,目前急需投资建设以下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即在纵横大道、潘口一级路分别建设2套固定测速设备(共4套);在人民路北门沟十字路口、纵横大道堵河三桥十字路口分别建设1套红绿灯设备(共2套);在人民路增设7个监控摄像头,在十堰路、明清大道、北大街、邮电路、千福路、振武路、辕门街、纵横大道等新设33个监控摄像头(共40个),促使城区道路交通监控全覆盖,力求实现集信号控制、流量监测、路面监控、移动通讯的有效统一,提高通行效率,减少路口等待,变现在的单点控制为全线控制、全城控制、智能化控制。同时,根据通行管理需要,还应在城区新建道路主要路口及时增设道路交通信号,施划交通标线,更新交通标牌,规范行车秩序。从行人、非机动车的安全考虑,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中央隔离设施、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实现人车分离,减少行人与机动车的交通冲突,提高行人通行安全系数。
(三)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宣”机制,力求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综观影响城区道路交通不畅的诸多因素,首要必须解决的症结问题之一是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也就是说,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治堵保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治本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要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县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龙头宣传作用。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法定宣传义务,广泛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大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规守法,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告别交通陋习,坚持“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共同铸造律人律己、益人益己的交通环境。同时要主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大力宣传违法参与交通活动的危害性及城区治堵保畅的步骤、重点、措施、效果等,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吸取违法参与交通所带来的教训,对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为从根本上改变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提升城市形象奠定基础。二是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订详细的交通安全教育计划,多渠道地组织学生学习交通法规,把交通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之中,真正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力争收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单位、辐射一个社区”的渲染效应。三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主导作用。要针对不同对象,以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平台,采取不同形式,拓展宣传教育阵地,积极主动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活动,促使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逐步提高。要突出驾驶人(特别是麻木车、出租车、面的车、摩托车等重点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强化执法现场教育。对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先纠正,再教育,晓之以理,以情服人,真正做到当事人和知晓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违法行为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四) 构建“开拓创新,长效管理”机制,力求治堵保畅工作常态化。一要发挥部门职能,实施联动管控。公安部门要注重城区警力的科学调配,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区,把执法力量充实到街面,按照围绕难点抓整治,围绕重点抓管理,围绕管理抓服务的原则,着力提升治堵保畅工作成效。在警力部署上,交警大队要保证每天有10名以上警力在城区纠违疏堵,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在管控重点上,可采取“高峰站点,低峰巡线,注重疏导,见违必纠”方式,实行弹性工作制,重点加强早中晚上下班时段秩序管理,避免减少管理盲区盲点。在整治机制上,要构建“每年一月,每月一周,每周一天,每天一次”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对检查发现的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抢道、压越实线、随意掉头、乱停乱放、客运麻木超员载客、货运麻木违法载客及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一律重处到位。对行人不走人行道、过街乱穿马路的等违法行为一律纠正到位,劝导到位。对无证、套牌情节恶劣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醉驾、飙车的,一律刑事处理,决不姑息。报请县政府划拨专款购置拖车,对无人在场的乱停乱放车辆及时拖至指定停车点停放。实施处罚后再予放行。在科技管理上,要充分利用电子警察、移动照像、城区道路监控设施等,对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特别是故意闯红灯)、压越中心黄实线行驶或掉头的;各类车辆乱停乱靠的(含人行道)、逆向行驶及大货车违反规定时间进城的、面的车违反规定进入人民路载客的等,实行网上管控。城管部门要重点管好人行道,对违法占用人行道施工、堆放建筑材料、从事经营活动及摩托车、自行车、板车、人力三轮车等在人行道乱停乱放和农用车、出租车占用人行道随意停车等进行严肃纠处。交通部门要重点规范营运车辆经营秩序,解决好出租车、面的车、微型货车进站经营问题,禁止上述车辆在人民路等主干道沿线兜圈揽客、随意停车上下客。工商部门要重点对占道乱摆摊点、沿街叫卖等进行严肃纠处。竹山电视台、《今日竹山》报、今日竹山网、堵河传媒等县级新闻媒体要重点抓好整治宣传,定期播发集中整治通告和相关规定,对治堵保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二要创新管理方式,减轻主道压力。即在巩固原大货车在早7时至晚7时禁止驶入城区做法的基础上,由县政府发布通告,禁止面的车进入人民路行驶,只允许其在城区其他道路临时停车载客。迅速开通305省道复线,引导过境车辆绕城通行,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中心城区交通压力。立即成立出租车公司,督促目前在城区从事载客的小型汽车办齐相关手续“合法化”,便于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与交通运管等部门联动进行规范管理。三要落实公交运营,解决症结问题。据实地调查及民众反应,目前,引发城区交通拥堵的主要症结是运营长达十余年的麻木车和刚刚兴起的“黑出租”。若要实现标本兼治目标,必须准确把握城区交通需求变化趋势,合理调控城区交通量,优化交通运行结构,优化发展公共交通,力求以快速便捷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市民选择大容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建议由竹山客运公司公交公司投入30台20座以上公交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及霍河电站、上庸镇集镇、文峰乡集镇、楼台乡集镇、潘口电站以内区域循环营运载客,降低起步票价(可1-2元起步),向上争取一定资金给予燃油补贴。通过市场竞争手段,逐步彻底淘汰麻木车和“黑出租”。
总之,治堵保畅工作是各级领导和广大民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影响交通不畅的因素将越来越复杂。我们必须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管控举措,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城区居民出行安全便捷,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真正适应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作者系竹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