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条禁令”
——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禁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做到民主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
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扎实开展“学习年”主题活动的具体体现,是我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严明纪律、规范行为、树立形象,弘扬优良传统,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求。“十条禁令”条条有所指,都是存在于我县经济社会工作中的现象和倾向,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十条禁令”规定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禁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做到民主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是党长期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法宝”之一。“民主”体现平等,凝集民心、体察民情、体恤民意,有人民当家作主之意;集中是指党(无产阶级政党)将占绝大多数的人民的意愿汇聚起来,以组织的高度和组织的形式放诸于经济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集聚人民的智慧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试想,如果我们不坚持民主集中制,我们将失去伟大的人民的力量,人民的力量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正义之力、是主流,我们党不能违背,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当然更不能违背。实践证明,集权制的国度,集权制的体制机制,他都是没有希望和没有生命力的。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要长治久安不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没有出路的。
“不作为和乱作为”是有很大区别的,从一定意义上讲,“乱作为”要比“不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危害性更大。“不作为”虽然不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富于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但他绝不会像“乱作为”那样,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严重损害国家体制机制,严重遏制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乱作为”只会被社会和人民抛弃,只会阻碍社会前进步伐,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乱作为”可能会成为历史和人民的罪人,是值得领导干部警醒和深思的重大问题,关乎个人政治前途命运,关乎党和国家发展之稳定大局。“禁止不作为和乱作为”是县委、县政府对党员领导干部发出的长期的根本性的号召,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命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越环境。
“做到民主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是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走从实践—理论—实践检验真理的发展之路的具体体现,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广泛发扬民主,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发展方针;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聚百家智慧、采众人之长,聚民心、顺民意、纳百川的伟大胸襟;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在涉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时,是心怀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做到民主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的忠实践行者,为各阶层做好表率,将民主充分运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时代气息。
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是新时期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十条禁令”的严肃性,要将“十条禁令”真正落实到工作中,付诸于行动上,并坚持长期一以贯之,充分发挥“十条禁令”的强大生命力,将“十条禁令”作为一面鲜明的旗帜融于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洪流中。
(县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马彦刚、盛雄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