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是商业活动的黄金时段,广告自然少不了,但种种“野蛮”广告形式让人难以接受,忍不住在此向各商家进言:“野蛮“广告要不得。
“野蛮“广告是笔者杜撰的术语,泛指那些强烈影响人的听觉、视觉的广告形式。这些广告手段原始,效果低下,甚至惹人生厌,直接影响商家形象和声誉。笔者且列举一二,以提醒广大商家参考。
一、车队广告。经常可以看到商家开业、庆典等重大活动时,请一些农用四轮车或面的车,披红挂绿,涂满宣传内容,或敲锣打鼓,或放高音嗽叭,慢吞吞地招摇过市。在各条街道上转来转去。这种广告引人注意吗?又打眼,又刺耳,肯定引人注意。可是多少人喜欢这种广告方式呢?山城本来就小,交通拥堵是常有的事儿,再来几个这样的车队,交通不是更乱了?而且声音刺耳惹人烦,能对商家有好印象吗?
二、出店广告。在店门口设置彩虹门,摆放花篮什么的,再放上大音箱,一遍遍地播放广告,不客气地说,那不是广告,是噪音。好好的人行道走不成,能不让人恼火吗?猛看上去,确实热闹。可惜的是,现在的消费者都已经比较成熟了,不会轻易撵热闹了,说不定见了热闹躲都躲不赢呢。
三、街头广告。主要是指印刷的小纸片,请上几个人,逢人就递,见车就夹,甚至塞到门缝里。表面上看,广告都递到人手里,塞进人家门缝里了,你说效果好不好?实际上有多少人认真看那些广告?随手一扔的大有人在,嘴里骂两声的也不鲜见。且不说这些东西不环保,只说商家吧,花钱印广告,赔笑送广告,反惹人生厌遭人骂,多不值啊。
还有乱贴“牛皮癣”的“野蛮”广告方式,就更缺德了,不说也罢。这些“野蛮”广告给商家带来的也许是一时的热闹,但也带来了负效应和负面形象。在市场经济相对成熟的现在,商家的广告不仅要注意商品广告,更要注意塑造商家的品牌和形象,这才是商家竞争力的根本所在。(陈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