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2008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意见征集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上一发出,立即成了“热帖”,众多网友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帮县政府“出点子”。
办实事,是最能体现党和政府温暖的行政手段之一,政府部门多为群众办实事也是应该的,只有将实事办好、办出水平,真正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才会受人民群众所欢迎。
尊重民意是把实事办好的重要前提。古云,得民心者得天下。既然是为民众办好事、办实事,先听听民众的意见和想法,这很有必要也很重要。政府此次公开征集拟办实事的做法令人欣慰,此举势必提高县政府实事立项工作的群众参与度,是彰显县委政府关注民生、尊重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执政新理念的具体体现,也就自然倍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实事贵在“实”。所谓实事,也就是实实在在的事,是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2005年以来,县政府每年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中,有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的“大事”,而更多的则是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事”、“麻烦事”,比如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吃穿住行、教育、水电气供应、治安、就医、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这些“小事”似乎有些零零碎碎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对群众来说,大多却是眼巴巴等待解决的急事、难事,抓好办好了,就是“民心工程”,就是“大事”。
办好实事关键在于抓落实。落实是一种观念,落实是一种责任,任何一项工作只有落实了才算办好了。抓落实,要有务实的态度和作风,不能信口开河、打肿脸充胖子,当时能办的坚决办,能缓办的想好办法稳妥地办,暂不能办的待条件具备了再办,力求不让任何一项工作在一片“落实”声中“落空”;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保证机制,力戒“抓而不实”、“落实不够”;要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脚踏实地去解决具体问题。。只有用真感情、动真格、下真功夫,实实在在地办好群众“交办”的事,才能得民心、顺民意、聚民力,有了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民心齐,干劲足,还有什么“大事”办不能成的呢? (品雨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