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十堰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竹山县现有在册在岗网格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竹山县现有在岗在册的网格员(2025年6月30日以前与城关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一)考核内容
以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履职能力与专业素养、工作态度与服务效能、工作实绩与贡献度和廉洁自律与工作作风为考核重点,全面考核在岗在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是指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大局意识和政治鉴别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社区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待人公道正派、诚实守信;自觉维护社区工作者形象,在群众中口碑良好。
能:主要指精通网格基础信息管理与日常职责流程(巡查、采集、上报、调解、宣传、服务);熟悉并善于运用社区治理、民生服务、综治维稳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优秀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和群众工作能力,能有效动员各方资源;具备独立或协同解决网格内常见矛盾、隐患及突发事件的能力。
勤:主要指心怀“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响应及时;严格遵守考勤与工作纪律,确保在岗在位和有效履职;坚持深入网格、经常性走访入户,与居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保持高“见人率”与“管事率”。
绩:主要是指高质量完成基础信息维护、事件上报、矛盾调解(成功率)、政策落实等核心任务的情况;考察其在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特殊人群关爱等重点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实际成效;居民对其服务态度、办事效率、问题解决效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廉:主要是指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任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1.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司法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执行人“黑名单”并处于记录期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一)组建考核专班。成立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城关镇政府等相关同志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社区工作者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自愿申请报名。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填写《竹山县社区工作者考核聘用登记表》(见附件),于2025年7月14至2025年7月18日提交至城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陶玉琼15872752095、王滏13636254238)。报名时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开展实地考核。考核工作组对填写《竹山县社区工作者考核聘用报名登记表》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按所属社区分组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采取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考察被考核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群众认可度。将结合被考核人员的日常履职表现、综合能力素质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形成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依据综合考核、考察情况,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今日竹山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社会工作部集中备案,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本公告由中共竹山县委社会工作部解释。
咨询电话:0719-4228006
中共竹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