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就业扩社保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精神、按照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就劳发〔2025〕5号)要求,现就申领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竹山县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下列4类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
1、2025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社保缴费额的25% 给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自2025年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保的当月开始计算。
三、申领材料
企业需向竹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一);
2、《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二);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等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请人工资明细表(银行流水);
6、申请人的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申领途径
申领地址:竹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援助股(县人社局办公室7楼702室)。联系电话:4225218。
附:1.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docx
2. 中小微企业个人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docx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