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及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矿业权有偿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收费和矿业权收费行为通知如下:
一、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划拨管理
(一)符合建房条件,使用划拨宅基地的对象的界定
1、原宅基地面积较小,房屋破旧,需重新改建扩建的;
2、多子女家庭原有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另行建房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户口已迁移到本村本组),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承担村民义务无宅基地而需建住宅的;
4、现役军人配偶及子女户口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无住房的;
5、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必须调整搬迁的;
6、纳入扶贫搬迁规划,需扶贫搬迁的;
(二)符合划拨宅基地的收费标准
对符合划拨宅基地的,只需缴纳土地证书工本费,即普通证书5元/户,特制证书20元/户。涉及占用耕地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建住宅农户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并按《湖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耕地占用税征免手续。
二、明确界定不符合农村宅基地使用的对象,规范审批管理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使用宅基地,不予审批: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且不符合分户条件的;
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租、出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三、规范农村村民有偿使用土地的管理,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农村村民因经营需要占用集体土地建经营性用房的
在城乡结合部及集镇周边利用宅基地建高层建筑,除自住部分依法享受行政划拨外,进入市场出售的,分摊土地须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签订耕地占补合同,限期补以同等质量和面积的耕地,不能落实占补平衡的,应依法交纳耕地开垦费。
(二)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
1、耕地开垦费:根据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分区域划定征收标准
(1)城关镇:33元/㎡;
(2)宝丰镇、擂鼓镇:29元/㎡;
(3)溢水镇、麻家渡镇、秦古镇、竹坪乡、得胜镇、双台乡、文峰乡、上庸镇:25元/㎡;
(4)大庙乡、楼台乡、深河乡、官渡镇、柳林乡、潘口乡、九华林场(其它国营林场等同):21元/㎡;
2、土地出让金:根据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鄂价房服<2009>341号)批复的新一轮基准地价划定征收标准:
(1)城关镇、宝丰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按评估标定地价按用途确定征收比例,即商业按评估地价的100%征收,住宅用地按评估地价的60%征收;
(2)其它无基准地价的乡镇,按城区的末等基准地价征地,其中,商业按100%征收,即231元/㎡;住宅用地按60%征收,即80元/㎡。
四、加强农村村(居)民房屋买卖交易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代理服务登记收费标准
(一)农村村(居)民因房屋买卖土地转让的,在办理变更过户时,应实行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制度。各所须与服务对象签定代理服务合同,按服务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收费标准,收取土地代理登记服务费。
(二)代理登记的收费标准(竹价费字<2002>15号)
1、住宅用地
个人代理费80元/宗,登记费30元/宗。单位宗地1亩以下250元,每增加1亩加200元。
2、非住宅用地
1亩以下400元/宗,每增加1亩加300元。
五、明确采矿权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
(一)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价费字<1992>251号)
1、新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收费,大型500元,中型300元,小型200元。
2、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均收费100元。
(二)采矿权使用费收费标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 1000元/平方公里/年。不足0.5平方公里每年按500元收取; 0.5平方公里以上, 1平方公里以内每年按1000元收取; 1平方公里以上依次递增收取。
(三)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费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150号令)
1、煤炭、石煤费率为1%;
2、铁、锰、钒、钛、铜、铅、锌、钼、锑 等费率为2%;
3、铌 、镉等费率为3%;
4、金、银、铂、钯、离子型稀土、宝石、玉石等费率为4%;
5、磷、硫铁矿、水晶(熔炼水晶、工艺水晶)、蓝石棉、蛭石、重晶石、毒重石、方解石、冰洲石、萤石(普通萤石、光学萤石)、黄玉、石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含钾岩石、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砖瓦用砂岩、化肥用砂岩)、天然石英砂(建筑用砂、水泥标准砂、砖瓦用砂)、页岩(砖瓦用页岩、水泥配料用页岩)、高岭土、铁矾土、其他粘土(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辉绿岩(饰面用辉绿、岩建筑用辉绿岩)、闪长岩(建筑用闪长岩)、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板岩(饰面用板岩)等费率均为2%。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