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国土资源局遗失补发土地使用证公告
竹山县城关镇明钦大道15号徐冬子不慎遗失2008年12月1日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土地坐落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居委会一组,证号:竹山国用(2008)第401039—48号;竹山国用(2008)第401039—36号;竹山国用(2008)第401039—11号;发证宗地共有面积768.90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我局对徐冬子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事宜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请与该宗地有关的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主张其权利。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为其重新核发土地使用证。原证号为竹山国用(2008)第401039—48号;竹山国用(2008)第401039—36号;竹山国用(2008)第401039—11号使用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