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任命决定
(第 一 号)
2012年12月20日,根据县长龚举海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李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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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号)
2012年12月20日,根据县长龚举海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李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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