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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任免决定(2号)
发布时间: 2012-12-2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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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   二   号)


  2012年12月20日,根据县长龚举海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七届人   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朱爱民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裕为县司法局局长;
  余建平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
  章承朝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余建平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陶俊中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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