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任免决定
(第 二 号)
2012年12月20日,根据县长龚举海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七届人 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朱爱民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裕为县司法局局长;
余建平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
章承朝的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余建平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陶俊中的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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