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任命决定
(第 三 号)
2012年12月20日,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胜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柯拥军、饶正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杜丽辉、丁百顺、刘波、刘广平、夏海瑛、喻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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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号)
2012年12月20日,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胜同志提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柯拥军、饶正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杜丽辉、丁百顺、刘波、刘广平、夏海瑛、喻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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