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县执法办及城管、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城区各单位的门前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及公用设施管理等“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门前三包”落实较好的单位(9个单位)
行管局、财政局、计生局、卫生局、国税局、农业局、畜牧局、农商行、农行。
二、“门前三包”落实不够的单位及问题(3个单位)
商务局:原外贸公司大门周边环境卫生差;
城管执法局:十堰路温家槽路段门店出店占道经营现象突出;
寿康永乐竹山分公司: 寿康永乐2店(施洋路)门前环境卫生差。
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1)对“门前三包”职责落实较好的行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2)对“门前三包”职责落实较差的商务局等3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上述单位抓好整改,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门前三包”日常管理;(3)督办检查的结果与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文明卫生单位评选及综合治理挂钩,并在竹山电视台、今日竹山网站等媒体上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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