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北嘉兴达拍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健拍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陈健未在规定限期内履行判决义务,本院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陈健所有的鄂C1KX68号波罗牌SVW7164CSD型黑色小型汽车一辆,经竹山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57392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开变卖。
有意购买者请于10日内与本院执行局联系。
联系电话4232422,联系人:余明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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