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疾人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县残联、县地税局依法对201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度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6月10日。
二、年审对象:县直和省属、市属在县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合资、股份制、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它各类经济组织(以上简称:各类用人单位)。
三、审核办法:各类用人单位在本公告年审期限内,到各辖区地方税务分局领取审核文书、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资料。
未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相关审核资料和未参加年审的单位,按单位未安排残疾职工就业认定,并依据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电话:4225311
联系人: 张琴 陈蔚兰
竹山县残联 竹山县地税局
二0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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