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广场西路上的一处违章建筑自行拆除。 3月11日,县城建监察大队发现广场西路上端东侧一夜之间搭建起了一违章棚亭。经走访得知,该违章建筑系城关镇县门街居民陈某所建。陈某原在广场西路摆地摊做生意,为了长期占道经营,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连夜强建起了这一违章建筑。经过多方面调查取证,监察大队限陈某自行拆除,并对其处以840元罚款。陈某主动到监察大队承认错误,并自行拆除了违章建筑。鉴于陈某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城管执法,建设监察大队决定对陈某免予经济处罚。(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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