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酒“糊涂醉” 重拳催醒“糊涂人”
县工商局得胜分局查获一售假酒者
8月7日,得胜镇个体户李某因销售酒假,被县工商局得胜分局查处,责令当事人李某退还消费者所付货款,并赔偿一倍货款共计500元,处罚款1000元。
当日,县工商局得胜分局接到消费者华某投诉,诉称得胜镇市场个体户李某销售给自已的70瓶白酒不正宗,一是口味不正,二是内外包装和正规厂家生产的有区别,有假劣酒迹象。
工作人员接诉后迅速深入实地调查,调查证实:个体户李某于2004年从襄樊市购进“糊涂醉”和“百年醉”瓶装白酒各48瓶在其本店中销售,此前已经销售26瓶,被诉人李某承认其销售的“糊涂醉”和“百年醉”属假劣商品。于是,县工商局得胜分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处罚。(陈兴云 吴小梅 全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