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3点40分,离家出走,露宿野外的楼台乡11岁女孩王艳在潘口乡派出所警察的护送下,安全踏实地回到了家。
当日清晨,天还没全亮,潘口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有羊被盗。所长董军简单地清除了一下警车前玻璃上的积霜,便匆匆和警察李林出发了。车行至龙王沟村,迎面来了一辆大车,灯光刺眼,警车减速错车。“所长,边沟里好像有个东西。”职业敏感使李林喊了起来。停车一看,原来是个小女孩睡在冰冷的排水沟里,浑身僵硬,没有一点温度,只鼻吼里还有一丝气。“赶紧抱上车!”董所长转身上车把车内空调温度打到最高,小姑娘衣服上的冰霜在热气中直冒白烟,慢慢地,小女孩苏醒了过来。见陌生的警察,吓得哇哇大哭。两警察一面安慰孩子,一面就近找人家给她弄吃的。
经了解,小女孩名叫王艳,今年11岁,是哪儿的人说不清楚,只说自己是“楼房沟的,曾在兴旺小学读书。”因受不了母亲的“打骂”,昨天中午从家里跑了出来。按时间估算可能就是本县的,两警察回所后,四处打电话联系查找孩子家人,最终查实王艳是楼台乡兴旺村王某和陈某的领养女儿。
警察告诉王艳说:“你先安心在这儿呆着,下午你家里人就来接你回家!”“不,我不回去,我怕挨打。”王艳抱住警察李林的腿,乞求别让她再回去。年仅11岁的小姑娘似乎懂得很多事,她讲起自己挨打的情景显得特别伤心和绝望:“昨天中午,我做饭添多了水,把饭煮浓了,妈妈就使条子打我的头,把我的鼻子打出了血。还说‘要你也行,不要你也行’......”王艳的话句句揪得警察们心痛。于是他们决定亲自送王艳回家,并与当地政府、妇联、派出所联系,共同做其父母思想教育工作,保证王艳回家后能呆得安身。
下午3点多,警车驶进了兴旺村,楼台乡政府法制办主任、妇联干部积极配合,对王艳父母上了一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方面的法制教育课,并表示将继续关注这个家庭。王艳的母亲当场表态,以后不再打骂王艳,并继续送她上学。(陈兴云 曾照武)
小女孩向记者指认其露宿之地。
警察给王艳端来热乎乎的饭菜。
警察了解王艳家庭生活情况。
“可怜女孩,警察送你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