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舒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本想买车发家致富的舒因搭载人情客,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舒系郧县人,妻子是沧浪人。1999年8月9日,舒驾驶自己新买不久的神宇牌农用车拉运木板由沧浪驶往十堰,路上遇到妻子娘家的乡里乡亲要搭车,不得已违章载客13人。途中由于操作不当,车辆翻入坎下,造成2死2伤的重大事故。事发后,舒外出打工,直至今年4月3日被抓获。归案后,他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舒忽视行车安全,造成2死2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归案后能够自愿认罪,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遂酌情从轻处罚。 (章胜荣 李松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