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因合伙演“双簧”诈骗他人钱财,被告人刘某和施某双双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自2004年5月份以来,刘某和施某流窜于宝丰、擂鼓等乡镇,专门选择60岁左右的在家留守老人进行诈骗。两人经常携带劣质薄被、毛毯、皮衣等物品,先由一人装扮成收山货的商贩进行踩点探路。目标确定后一人先跟老爷爷老奶奶套近乎取得信任,跟随者随后“现身”推销产品,将劣质薄被说成蚕丝被,将假皮衣说成真皮衣,刘某和施某便相互配合演“双簧”,用激将法让老人们掏钱购买,最后又向老人借钱用假劣货物抵押的方式骗钱,钱一到手即骑车逃离现场,其中被告人刘某参与作案8起,诈骗金额4110元,施某参与作案6起,诈骗金额2610元。 (许习奎 饶正勇 陶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