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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期盼法律教师
发布时间: 2006-06-08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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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随着农村打工经济的快速发展,“留守生”越来越多,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增多成了当前摆在农村中小学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而法律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是产生“问题学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了解分别只有24.7%和16.4%,小学生就更少了。
  另一方面,当前农村中小学的法制教育现状也并不乐观。据了解,目前在农村学校开展普法活动的主要力量是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他们多由政法系统工作的人员担任,他们自身工作十分忙碌,很少有时间与学生接触,有时因为工作职务的变动,也会影响学校法制教育的长期开展。有些学校的法制教育由思想品德或政治课教师兼任,大部分是现学现卖或照本宣科,其效果自然不会好。
  为此,笔者呼吁上级主管部门应把法律知识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同时,农村各中小学至少要逐步配备一名接受了中小学有关法律问题专业系统培训的法律老师,让农村中小学的法制教育能真正落到实处。(宝丰中心学校 朱本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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