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因儿子不赡养年逾七十老人的民事纠纷案件,从而使二位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原告曹宝成和其妻子袁智英系竹山县麻家渡镇柿 树坪村一组农民,今年已年逾七十了,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是他生养的几个儿子中,老大和老二却不给老人赡养费,万般无奈之下,今年六月份,二位老人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法庭受案后,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对二被告的不赡养老人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做调解工作,二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而达成了从2006年6月份起,二被告给付二位老人每月40元的赡养费的协议。(王康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