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出通报,表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仅二家法院获此殊荣,县法院榜上有名。
县法院在开展涉军案件审判中,坚持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认真执行党的关于尊重优待军人、拥军优属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把严肃执法与支持国防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各项措施,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据统计,自2001年成立涉军案件合议庭以来,该院共处理各类涉军案件247件,调解或当事人案外自行和解而撤诉224件,案件的调撤率达90%,案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受到了当地政府、部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余敬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