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县法院对一无业游民两月流窜陕、鄂两省的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吴传胜系陕西省旬阳县人,无业游民。去年7月9日至8月31日期间,他分别流窜到陕西省旬阳、白河县和我县等地撬门入室行窃8起,累计盗窃财物9745元。案发后,所盗物品已追回并归还失主,所盗现金除追回一部用赃款购买的手机外,余款已被其挥霍殆尽。(光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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