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假扮新娘与人合伙行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2年1月21日,田家坝镇雷神村农民陈某(已判刑)从同村一组村民范某处得知该村农民张某想讨老婆,便谎称自己妻子的表妹要找婆家,让不知情的范某与张某联系,并将范、张二人骗至宝丰镇铧厂村一组留宿。陈某连夜找到宝丰镇桂坪村的喻某(已婚),二人共同策划了诈骗阴谋。第二天中午,陈某带着假扮未婚身份和经历的喻某前来跟张某见面。1月25日,陈某、喻某以成婚须退清原订亲彩礼为由,骗取张某现金5000元。张某发觉事情真相后,遂报警而案发。同年2月,喻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不久又被取保候审,直到2006年3月26日被县检察院依法批捕,并向县法院提起了公诉。(贾得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