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县检察院干警专程前往城区某学校和学生家庭,对曾因涉嫌抢劫犯罪被该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两名女生进行回访,家长和学校介绍,她们在校、在家的学习生活一切正常。
3月9日,我县发生了首起完全由未成年女生实施的抢劫犯罪。当晚9时许,因没有钱上网,16周岁的小谨(化名)与14周岁的网友小琳(化名)相约对在城关镇一网吧上网的同班女同学采用殴打搜身的办法抢劫现金90元。案发后,小琳、小谨被刑事拘留。
3月16日,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此案;县检察院立即启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指定优秀女检察官主办。经审查发现,两名女生属于偶犯、初犯,只因缺乏家庭管教、上网成瘾,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完全可以通过教育来达到挽救的目的。办案组采用寓教于审的帮教方式,邀请家长参加提审。通过帮教,两人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表示愿意悔改。为了形成帮教合力,干警又分别找到公安机关、学校和被害人交换观点、征求意见,均同意从宽处理。3月23日,该院以无逮捕必要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小琳、小谨很快被释放出来。她们主动找到被害人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本着挽救、教育和帮助的原则,县检察院积极主动走访两女孩的父母、学校,敦促他们管好孩子。小谨很快就上学了,而小琳却不愿意继续上学。考虑到小琳只有14周岁,如果不上学,对她今后的成长极为不利,也许之前的帮教会功亏一篑,坚决要求家长督促其上学。后来,小琳提出来要换一个环境读书,于是,家长选择了一所远离城区、远离网吧的学校就读。两个星期过去了,经过回访,家长和老师都说孩子彻底改掉了上网的毛病,能够安心读书了。 (董可飞 薛胜洋 陈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