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亨运集团竹山客运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张某和公交公司经理王某分别下达了2000元、2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县交警部门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三年来,对客运单位主管人员因管理不力,导致所属客运车辆多次超员,屡教不改实施的首例处罚。
5月4日18时,亨运集团竹山客运公司所属的鄂C62696号中型客车超员5人在236省道被执勤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张世祥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5月6日10时,该公司所属的鄂C60601号大客车超员13人在305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驾驶人朱铭斌被依法处以1900元罚款。此前,该公司所属客运车辆还多次发生严重超员违法被交警部门查处,且交警部门专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时进行了整改。然而,“五一”黄金周期间该公司所属客车仍连续发生超员行为。为防患未然,警示客运单位主管人员及广大客运驾驶人时刻紧绷安全弦,县交警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相关主管人员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徐家定)
5月4日18时,亨运集团竹山客运公司所属的鄂C62696号中型客车超员5人在236省道被执勤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张世祥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5月6日10时,该公司所属的鄂C60601号大客车超员13人在305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驾驶人朱铭斌被依法处以1900元罚款。此前,该公司所属客运车辆还多次发生严重超员违法被交警部门查处,且交警部门专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时进行了整改。然而,“五一”黄金周期间该公司所属客车仍连续发生超员行为。为防患未然,警示客运单位主管人员及广大客运驾驶人时刻紧绷安全弦,县交警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相关主管人员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