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6月25日,本是千福广场5号楼8楼房主曾祥荣搬家喜庆的日子,然而因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曾祥荣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
25日上午8点,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听到千福广场方向有放烟花的爆炸声,便迅速赶往现场,发现千福广场5号楼下有人燃放烟花和鞭炮,马上进行了制止,同时一边了解情况,一边向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当场扣缴了尚未燃放的烟花一筒、鞭炮两封,同时对违规燃放了烟花、鞭炮的当事人曾祥荣进行了依法传唤。考虑到当事人认错态度好,积极配合执法,城关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竹山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曾祥荣及其家人给予了批评教育、罚款400元的处罚。(唐同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