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制在线
鲍竹路口交通事故有了判例:撞坏了墙也要赔钱
发布时间: 2008-10-29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今日竹山网消息  去年,鲍竹路口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其中一辆货车下坡车速过快,竟冲到临街门面,造成房屋及门面内财务受损。10月27日,县人民法院判决车主陈某赔偿原告县工商管理局财产损失6372.63元,驾驶员袁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查明:2007年9月7日,被告袁某受被告陈某雇佣,驾驶一大货车由十堰拉水泥至竹山县城关镇,当行至鲍竹路口时,因下坡车速过快,该车冲上临街门面,侧翻至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门面前,造成临街房屋及出租门面房内财物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袁某驾驶车辆忽视行车安全,下坡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9月11日,县价格认定中心对该起事故做出涉案物品价值认定结论书,认定损失价值为6172.63元,原告为此支付评估费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被告袁某受被告陈某雇请,驾驶大货车在运货途中忽视行车安全,下坡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与车主被告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柯尊贵  龚慧 )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