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县法院以盗窃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现年46岁的沈某系竹山县田家坝镇人。2007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许,沈某途经当地一公路施工地,见四周无人,便将施工人员放在路边石头上的雷管36发、导火线0.43米盗走,藏在100米外的路外草丛中,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秘密窃取雷管及导火线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爆炸物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章胜荣 朱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