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6月4日,擂鼓镇广山村3组村民王忠生(男,23岁)、宝丰镇公坪村4组村民张宇(男,21岁)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8日的重处。
5月20日16时34分,王忠生驾驶鄂C62871号轻型普通货车由竹山县擂鼓镇护架村方向沿护罐路往秦古镇方向行驶,行至护罐路7KM处被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查证,王忠生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5月29日14时50分,张宇驾驶鄂CGD388号普通正三轮摩托车由竹山县宝丰镇施洋小学路口往施洋大道方向行驶,行至305省道321KM+500M处被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查证,张宇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徐家定)
5月20日16时34分,王忠生驾驶鄂C62871号轻型普通货车由竹山县擂鼓镇护架村方向沿护罐路往秦古镇方向行驶,行至护罐路7KM处被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查证,王忠生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5月29日14时50分,张宇驾驶鄂CGD388号普通正三轮摩托车由竹山县宝丰镇施洋小学路口往施洋大道方向行驶,行至305省道321KM+500M处被交警二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查证,张宇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