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柳林乡天台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八旬老汉胡敦全滥伐林木一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胡敦全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被告人胡敦全表示认罪伏法。
被告人胡敦全系竹山县柳林乡天台村村民。2009年7月,被告人胡敦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聘请两名重庆市巫溪县民工在自家的自留山上采伐杉木100余棵,经检尺折合材积30余立方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敦全滥伐林木,数额较大的行为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胡敦全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本案的审结开创了竹山法院刑事审判便民之先河,将人性化审判体现的淋漓尽致。这种公审公判的方式也给当地的村民以威慑和警示,给柳林乡的大片山场添置了一道无形的保护屏障,对我县的法治现代化建设有着积极的宣传和教育意义。(刘先超 陈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