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30日,竹溪县向坝乡金竹园村村民秦学龙(男,28岁)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竹山交警一中队重处1900元罚款。
4月5日14时40分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车主谭东云电话报警称:其12时05分左右停放在城关镇广厦小区内四栋楼北头的一辆鄂C1B696号丰田轿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交警一中队通过几小时的紧张搜寻排查,终将肇事逃逸嫌疑人秦学龙抓获。后经查证,当日12时10分许,秦学龙驾驶鄂C62982号低速载货汽车在广厦小区院内将谭东云停放在广厦小区内的丰田轿车撞损后驾车逃逸。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秦学龙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交警一中队遂作出了上述重处决定。(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