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常言道:“交友需慎,不慎招祸”。贾某某就因交友不慎不仅被敲诈了钱财,还被骚扰得无法正常生活。万般无奈才报警处理。敲诈别人自然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近日,县法院就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敲诈骚扰贾某某的张著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张著系宝丰镇喻家塔村人。2005年12月,其与贾某某在一次牌桌上认识后,便经常有交往。2006年10月,贾某某被借调到县城工作后,便与张著疏远了关系,引起张著不满,随后张著便经常打电话、发短信骚扰贾某某,要求贾某某继续与其交往。在遭到贾某某的拒绝后,张著便威胁贾某某,称贾某某能到县城工作是因为贾某某行贿领导、与领导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如果想要平静地生活,必须向其支付30000元现金。在此期间,张著经常拨打贾某某的手机和办公室及家里的电话。贾某某为此曾找到被告人的妻子和朋友劝告被告人,但其不听劝阻,继续骚扰贾某某。贾某某在被迫无奈情况下,于2009年10月10日付给张著30000元现金,被告人张著收到30000元现金时向贾某某出具了收条和保证条,保证以后不再与贾某某有任何往来。但被告人张著在拿到30000元现金后,又向贾某某索要4000元,声称贾某某欠其借款。贾某某遂后向警方告发,张著被警方抓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威胁,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段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