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本想签定一份协议书建立稳定的恋爱关系,不料对方在收到4.3万元现金后,却以回家办结婚手续为由不知去向。12月28日,家住城关镇窑沟村的王某,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述说了自己的不幸遭遇,请求司法援助。
王某长年在四川打工,虽然已经38岁了,但至今未婚。今年11月,和他一起干活的当地人杨辉听说他还未结婚,便将当地的一个名叫桔拿曲里的姑娘介绍给他,虽然他半信半疑,但在杨辉的劝说下,还是同意了。
桔拿曲里在杨辉的介绍下,也同意和王某恋爱,但她提出了要43000元的媒礼钱,并表示愿意和他签订一份恋爱协议书,协议规定王某先付43000元现金,双方正式恋爱,如果对方谁反悔,就要赔付对方43000元,并让杨辉作见证人,王某虽不识字,但他认为有协议书,还有杨辉作见证人,是能够办成的。于是就东挪西借凑起了43000元钱交给桔拿曲里。
双方于11月28日签订好协议后,王某便于12月1日带着桔拿曲里回到城关镇窑沟村。第二天,王某便带着桔拿曲里到县民政局准备办结婚手续,由于桔拿曲里户口本上不能显示她的婚姻状况,县民政局不予办理。桔拿曲里说等住几天后便回家去办理婚姻状况手续。王某家里住了两天后,桔拿曲里提出不愿住在家里,想到县城里住旅社,王某便带着她到县城一回民馆里住下。没想到第二天,桔拿曲里便悄悄的离开了县城。
桔拿曲里不知去向后,王某便去找给他作媒的杨辉,杨辉带着他到当地派出所去报案,一查却发现没有桔拿曲里这个人,王某这才知道上当了。目前他已向城关派出所报了案,城关派出所也正在全力侦查。想到自己的草率行为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王某后悔不已。(党时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