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1日,县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题安排布署春季防火“荆楚天网行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杜绝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春季防火“荆楚天网行动”。此活动共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主要是针对全县范围内城中村、市场、“三合一”和“十小场所”等火灾隐患比较严重、消防管理比较薄弱的场所,通过“荆楚天网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火灾隐患,依法处罚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依法查封、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行动中坚持五个“一律拘留”,即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拘留;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拘留;阻碍公安消防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实施拘留;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一律依法实施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存在消防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坚持十个“一律关停”。(周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杜绝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春季防火“荆楚天网行动”。此活动共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主要是针对全县范围内城中村、市场、“三合一”和“十小场所”等火灾隐患比较严重、消防管理比较薄弱的场所,通过“荆楚天网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火灾隐患,依法处罚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依法查封、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行动中坚持五个“一律拘留”,即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的,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拘留;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拘留;阻碍公安消防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实施拘留;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一律依法实施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存在消防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坚持十个“一律关停”。(周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