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在城关镇司法所的成功代理下,宝丰镇东河村村民李某成功拿到了异地包矿被骗的10万元钱。
2009年12月,李某经人介绍,与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的李启某和王某相识,李启某和王某声称在韩城市桑树坪镇野鸡岭上有一煤矿,需承包给他人开采。在二人的煽动下,李某与二人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书,并按合约向二人支付了押金人民币10万元。后李某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但施工不到20天,二人便以政府部门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为由,通知李某停工,后一直不让李某复工。李某遂要求二人终止合同并退回押金10万元,但二人相互推诿不予返还。
万般无奈之下,李某来到城关镇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该所律师孙长东遂依法对该案进行代理。经过认真准备,孙长东和李某三至陕西,搜集证据。2010年5月6日,李某向韩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二人退还押金,赔偿损失。经开庭审理,2010年9月10日,韩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二被告向李某退还押金10万元,被告王某不服,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1年3月9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判二被告退还李某10万元押金,并承担相关损失,给该案划上了句号。(张成 柯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