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21日,潘口乡龙王沟村三组村民李良兵(男,20岁)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4月21日9时15分许,李良兵驾驶鄂CH687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潘口乡龙王沟家中出发准备到县城,行至305省道290KM(竹山龙王沟大桥)路段时,遇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打手势示意停车检查。当时李良兵拒不停车,后被拦下。经查证,李良兵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所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遂报请县局对其作出上述重处决定。
目前,李良兵已被执行行政拘留。(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