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7月19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在处置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查破一起贩卖野生动物案件,并会同森林派出所民警将一百余条黄安、乌梢等野生活蛇拉至野外予以放生。
7月19日凌晨4时20分,在宝丰镇施洋大道义乌市场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二中队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地面上有数十条蛇正四处游走。经询问得知,该起事故当事人胡辉仁(男,48岁,竹山县竹坪乡人)于近日捕获、收购了一百余条黄安、乌梢等野生活蛇。为将这批蛇运往外地卖出好价,逃避林业公安机关的检查,胡辉仁连夜驾驶二轮摩托车欲将这批蛇运往竹山县城,不料行至宝丰镇施洋大道义乌市场路口处时,由于其心有旁婺,所驾摩托车撞在对向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上,导致自己左腿骨折,无奈之下只得报警向交警求助。问明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与县森林公安分局天堂派出所联系,并协助森林警察将活蛇全部捉回,然后拉至野外予以放生。
目前,此案已转交森林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