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0月19日,城关镇广厦小区驾驶人赵定阳(男30岁)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被竹山交警一中队依法重处2000元罚款。 10月9日16时25分许,赵定阳驾驶鄂C1TT68号小型轿车由竹山宾馆往实验小学方向行驶,行至实验小学附近路段,遇执勤民警履行检查。执勤民警经反复比对,认定其使用的号牌有伪造嫌疑,遂将机动车予以扣留。后经上网查证,鄂C1TT68号确系伪造号牌,该车的真实号牌应为鄂C6637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遂对赵定阳作出了上述重处决定,并将伪造号牌予以收缴。(徐家定)
